32.什么是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
答: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是指行政执法机关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形式,对行政执法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全部过程进行记录,并全面系统归档保存的活动。
33.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的方式有哪些?
答: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的方式包括文字记录和音像记录。
34.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的原则是什么?
答:合法规范、客观公正、全面准确、及时可回溯。
35.什么是文字记录?
答:文字记录是以纸质文件或者电子文件形式对行政执法活动进行全过程记录的方式。采取文字记录方式,应当使用执法规范用语。
36.如何规范文字记录?
答:各级行政执法机关要规范使用行政执法文书,在司法部制定发布统一的行政执法文书基本格式标准前,按照《河南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河南省行政许可案卷评查标准》和《河南省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规范制作行政执法案卷,做到文字记录合法规范、客观全面、及时准确。文字记录应当使用执法规范用语。
37.行政执法的程序启动应当对哪些事项进行文字记录?
答:(一)依职权启动行政执法程序的,应当记录案件来源和立案等情况;(二)依申请启动行政执法程序的,应当记录申请、受理等情况;(三)其他应当记录的事项。
38.行政执法的调查取证应当对哪些事项进行文字记录?
答:(一)行政执法人员姓名、执法证号及出示执法证件情况;(二)询问当事人等有关人员情况;(三)现场检查(勘验)情况;(四)调取书证、物证及其他证据情况;(五)抽样取证情况;(六)检验、检测、检疫、技术鉴定情况;(七)先行登记保存证据情况;(八)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情况;(九)告知当事人申请回避、陈述申辩、申请听证等权利及当事人行使上述权利情况;(十)举行听证情况;(十一)专家评审情况;(十二)其他应当记录的事项。
39.行政执法的审核决定应当对哪些事项进行文字记录?
答:(一)案件主要事实、法律法规规章依据、运用行政裁量标准及承办人办理意见等情况;(二)承办机构意见;(三)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和其他适用一般程序的行政处罚决定的法制审核意见;(四)行政执法机关负责人意见或者集体讨论意见;(五)作出行政执法决定情况。
40.行政执法的送达执行应当对哪些事项进行文字记录?
答:(一)行政执法文书送达情况;(二)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情况;(三)履行行政执法决定情况;(四)实施行政强制执行情况。
41.什么是音像记录?
答:音像记录是指通过照相机、录音机、摄像机、执法记录仪、视频监控等记录设备,实时对行政执法过程进行记录的方式。
42.什么是音像记录设备?
答:音像记录设备是指行政执法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中进行音像记录所使用的照相机、录音机、摄像机、执法记录仪、手持执法终端、视频监控等记录设备和相关音像资料采集存储设备。
43.行政执法音像记录管理制度应当明确哪些要求?
答: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应当根据《河南省行政执法音像记录设备配备办法》和执法工作实际,制定本单位行政执法音像记录管理制度,明确执法音像记录的设备配备、使用规范、记录要素、存储应用、监督管理等要求。
44.音像记录设备配备的原则是什么?
答:厉行节约、保障需要、科学配置、兼顾长远。
45.执法记录仪或者手持执法终端的配备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答:各级行政执法机关配备执法记录仪或者手持执法终端,应当符合以下配备比例要求:
一类配备标准:适用于执法人员、执法任务和音像记录执法环节多的行政执法机关,原则上不少于3名执法人员一台;
二类配备标准:适用于执法人员、执法任务和音像记录执法环节较多的行政执法机关,原则上不少于5名执法人员一台;
三类配备标准:适用于执法人员、执法任务和音像记录执法环节较少的行政执法机关,根据执法需要合理确定配备数量。
照相机、录音机、摄像机、视频监控等其他音像记录设备配备标准根据执法实际需要合理确定。
46.行政执法机关配备的执法记录仪或者手持执法终端的技术性能要求是什么?
答:(一)性能稳定,电池容量及存储内存较大,能够较长时间持续录音录像;(二)具备高清分辨率及较高像素,能够清晰、准确记录执法过程;(三)具备一定的防水防尘防摔功能,能够满足户外条件使用;(五)具备数据防篡改功能,保证音像记录资料真实准确。
有特殊执法需要的,应当具备防爆、红外夜视、卫星定位、数据无线实时上传、数据加密等其他功能。
47.是否所有行政执法行为及其执法流程的各个环节都需要进行音像记录?
答:不是。文字记录与音像记录可以同时使用,也可以分别使用。对文字记录能够全面有效记录执法行为的,可以不进行音像记录,但必须进行音像记录的除外。
48.哪些执法活动应当进行全程音像记录?
答:行政执法机关对查封扣押财产、强制拆除等直接涉及人身自由、生命健康、重大财产权益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办案场所,应当进行全程音像记录。
49.哪些执法活动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音像记录?
答:行政执法机关对现场执法、调查取证、举行听证、留置送达和公告送达等容易引发争议的行政执法过程,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音像记录。
50.音像记录过程中哪些事项需要进行语音说明?
答:音像记录过程中,行政执法人员应当使用执法行为用语对现场执法活动的时间、地点、执法人员、执法行为和音像记录的摄录重点等进行语音说明,并告知当事人及现场其他有关人员正在进行音像记录。
51.如何编制音像记录事项清单?
答:上级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对下一级行政执法机关音像记录事项清单编制工作加强指导,明确应当进行音像记录的执法环节、记录方式以及应当进行全程音像记录的现场执法活动等。
52.音像记录应当重点记录的事项有哪些?
答:(一)执法现场的环境;(二)当事人等现场有关人员的体貌特征和言行举止;(三)重要涉案物品等相关证据及其主要特征;(四)对有关人员、财物采取措施的情况;(五)送达执法文书的情况;(六)其他应当记录的事项。
53.因特殊情况音像记录中止的应该如何处理?
答:音像记录过程中,因设备故障、损坏或者电量不足、存储空间不足、天气情况恶劣、现场有关人员阻挠等客观原因而中止记录的,重新开始记录时应当对中止原因进行语音说明;确实无法继续记录的,应当书面说明情况。
54.音像记录资料的管理要求是什么?
答:(一)行政执法机关应当明确专门人员负责文字和音像资料的归档、保存、管理,以及音像记录设备的存放、维护、管理。(二)文字记录和音像记录的保存期限按照相关档案管理规定执行。(三)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行政执法记录信息,应当严格按照保密规定进行保存、管理、使用。(四)禁止损毁、剪接、删改原始现场执法音视频资料。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对外提供或者通过互联网等传播渠道发布现场执法音视频资料。(五)确有必要调阅、复制行政执法记录信息的,应当经行政执法机关负责人批准。
55.音像记录资料立卷归档的要求是什么?
答: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在执法行为终结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文字记录制作成行政执法案卷,并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归档、保存。音像记录作为证据使用的,应当按规定复制后附卷归档,并制作文字说明材料,注明取证人员、取证时间、取证地点等信息。
56.音像记录完成后如何储存?
答:行政执法人员在当天执法活动结束后,应当将音像记录按规定储存,不得自行保存。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执法或者异地执法、连续执法,确实无法及时按规定储存的,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在返回单位后24小时以内予以储存。
57.执法规范用语和执法行为用语指引由谁制定?
答:省级行政执法部门要研究制定本系统执法规范用语和执法行为用语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