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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制度宣传学习】第二部分 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发布时间:2020-9-10 09:21:26    点击:234次    [关闭本页]

9.什么是行政执法公示?

答:行政执法公示是指行政执法机关通过一定载体和方式,将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依据、程序、结果、救济渠道、监督方式等行政执法信息,主动向社会公开的行为。

10.行政执法公示的原则是什么?

答:合法准确、全面及时、主动便民。

11.行政执法机关如何对拟公开的行政执法信息进行审查?

答: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的程序和责任,对拟公开的行政执法信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河南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查。

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不宜公开的信息,依法确需公开的,要作适当处理后公开。

12.我省统一的行政执法公示载体是什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门户网站是本级行政执法机关统一的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司法行政部门没有门户网站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本级行政执法机关统一的执法信息公示平台。

13.除在统一的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公示外,行政执法信息还可以采用哪些方式公示?

(一)本单位网站;(二)政务新媒体;(三)办事大厅公示栏或者电子显示屏;(四)服务窗口;(五)其他方便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监督的方式。

14.行政执法信息事前公开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一)行政执法主体清单;(二)行政执法人员信息;(三)行政执法权责清单;(四)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五)行政裁量标准;(六)服务指南;(七)执法流程图;(八)救济渠道;(九)监督方式;(十)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委托执法的,应当公示委托执法相关信息;(十一)其他依法应当事前公开的行政执法信息。

15.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如何确认?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法确认本级行政执法机关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编制并公开《行政执法主体清单》

    16.行政执法权责清单如何编制?

答:行政执法机关应当编制并公开《行政执法权责清单》,明确职权类别、职权名称、实施依据、责任事项、办理期限、收费情况等。

17.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如何编制?

答:行政执法机关应当编制并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事项名称、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对象、抽查比例、抽查频次、抽查方式、抽查内容等。

18.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公开的事项有哪些? 

答:执法人员的姓名、职务、执法证号、执法区域等信息。 

19.行政执法机关服务指南、执法流程图如何编制?

答:行政执法机关应当编制并公开服务指南、执法流程图,明确执法事项名称、执法程序、受理机构、审批机构、受理条件、办理时限等。

20.行政裁量标准如何制定?

答:省级行政执法部门应当结合执法实际,制定、修订并公开本系统适用法律、法规、规章的行政裁量标准。有立法权的设区的市制定的地方性法规、规章涉及行政裁量权的,由设区的市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制定、修订并公开行政裁量标准。

21.行政执法人员在哪些行政执法活动中必须佩戴并主动出示执法证件?

行政执法人员在进行监督检查、调查取证、采取强制措施和强制执行、送达执法文书等执法活动时,必须佩戴执法证件并主动出示,向当事人和相关人员表明身份,执法全程公示执法身份。

22.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应当告知当事人哪些内容?

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应当出具行政执法文书,主动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

23.在执法过程中,如何着执法服装、佩戴执法标识?

    答:在执法过程中,国家规定统一着执法服装、佩戴执法标识的,执法时应当按照规定着装、佩戴标识。

    24.行政执法机关政务服务窗口应当公示哪些内容?

答: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在政务服务窗口设置岗位信息公示牌,明示工作人员岗位职责、申请材料示范文本、办理进度查询、咨询服务、投诉举报等信息。

25.行政执法信息事后公开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一)行政执法决定信息;(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三)其他依法应当事后公开的行政执法信息。

26.公示的行政执法决定信息包括哪些内容?

答:公示的行政执法决定信息应当包括:执法主体、执法人员、执法对象、执法类别、违法事实、法律依据、执法决定、救济途径等内容。依法应当制作行政执法决定文书的,应当全文公开行政执法决定文书。

27.行政执法决定信息公开时应当隐去哪些信息?

答:(一)自然人的家庭住址、身份证号码、通讯方式、银行账号、动产或者不动产权属证书编号、财产状况、健康状况等信息;(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银行账号、动产或者不动产权属证书编号、财产状况、商业秘密等信息;(三)其他依法应当隐去的信息。

28.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制度应当如何落实?

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建立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制度,每年1月31日前公开本机关上年度行政执法总体情况有关数据,并报本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

29.行政执法统计数据信息如何运用?

答:司法行政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应当依据行政执法数据信息,对行政执法机关、执法人员履行法定职责情况,违法行为的类别、频次和集中发生的地点、时段等进行综合分析,为领导决策、执法力量配备、执法问题预警等提供重要参考。

30.行政执法决定信息公布时限是如何规定的?

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执法决定信息,接受社会监督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执法决定信息应当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但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31.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动态调整机制是如何规定的?

答:法律、法规、规章及机构职能变化或执法人员变动的,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更新相关行政执法信息;已公开的行政执法决定被依法撤销、确认违法或者要求重新作出的,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撤下原行政执法决定信息;发现已公开的行政执法信息内容不准确的,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更正相关行政执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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