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管理科按照市政府、市局相关优化提升审批工作效率要求,对“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许可审核”、“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设立审核”等14项审批项审批时限进行了压缩,办件类型全部改为“即办件”,审批时限全部为1天,并不涉及任何中介服务,不收取任何费用。
特此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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