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 > 新4.对各类证明事项,凡没有法律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依据的一律取消。对保留的…
市文广旅体局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
发布时间:2021-9-27 10:06:04    点击:327次    [关闭本页]

濮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

序号

承办单位

行政事项(业务办理项)名称

实行告知承诺制的

申请材料名称

申请材料设定依据

检查方式

备注

1

濮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接收卫星传送的境内电视节目审批(变更)

《河南省接收卫星传送的境内电视节目许可证》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广播电影电视部令第11号)第十三条《许可证》不得涂改或者转让。需要改变《许可证》规定的内容或者不再接收卫星传送的电视节目的单位,应按设置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接收电视节目的申请程序,及时报请审批机关换发或者注销《许可证》

现场检查

 

2

濮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接收卫星传送的境内电视节目审批(注销)

《行政许可注销决定书》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广播电影电视部令第11号)

第五级 第一款 凡需设置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接收境内电视节目的单位,必须向当地县级以上(含县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提出申请,报地、市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审批。

第十三条《许可证》不得涂改或者转让。需要改变《许可证》规定的内容或者不再接收卫星传送的电视节目的单位,应按设置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接收电视节目的申请程序,及时报请审批机关换发或者注销《许可证》

现场检查

 

3

濮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外商投资旅行社分社注销申请

注销证明

旅行社条例第十二条

旅行社变更名称、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等登记事项或者终止经营的,应当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在登记办理完毕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原许可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换领或者交回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在线检查

 

4

濮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旅行社分社注销申请

注销证明

旅行社条例第十二条

旅行社变更名称、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等登记事项或者终止经营的,应当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在登记办理完毕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原许可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换领或者交回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在线检查

 

5

濮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旅行社分社备案

备案登记证明

旅行社条例第十条旅行社设立分社的,应当向分社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设立登记,并自设立登记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分社所在地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在线检查

 

6

濮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外商投资旅行社分社备案

备案登记证明

旅行社条例第十条旅行社设立分社的,应当向分社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设立登记,并自设立登记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分社所在地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在线检查

 

说明:“检查方式”包括免予检查、在线检查、现场检查。

主办:濮阳市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    地址:濮阳市中原东路52号    电话:0393-4690809
专题栏目: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    网旗网络|负责网站制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