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9年以来,我局严格按照权责清单规范行政职权,按照省、市要求认领行政许可事项,不存在以备案、登记、行政确认、征求意见等任何方式设置的变相许可事项。此外,我局根据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要求,对包括行政许可事项在内的政务服务事项实施动态调整。
2021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