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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红黑榜”评价办法
发布时间:2019-12-30 16:40:20    点击:407次    [关闭本页]

濮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红黑榜”评价办法

 

、指导思想

建立行业”红黑榜”制度对于加强行业事中、事后监管,掌握行业发展动态,营造良好文化氛围具有重要意义。通过“红黑榜”制度的实施,维护公平有序市场秩序,建立“奖励诚信、约束失信”、“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环境。

二、评价范围

濮阳市文化旅游市场所有经营单位。

三、评价标准 

(一)“红榜”评价标准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服从文旅行业管理;

 2、通过年度检验,生产经营秩序正常;

 3、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健全,现场管理整洁有序;

 4、本年度无违法违规现象,无行政处罚记录;

5、安全生产无事故;

6、对所属行业发展起模范带头作用。

 具备以上所有条件的列入“红榜”。

(二)“黑榜”评价标准

1、违法国家法律法规,不服从市场行业管理的;

2、印制、销售、传播政治性有害出版物,淫秽色情、凶杀暴力、封建迷信出版物和国家明令禁止的印刷品的;违规接纳未成年人,不能遵守法律法规的。

3、无文化经营经营许可证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

4、被依法吊销文化经营许可证的;

5、两年内被行政处罚两次以上(含两次)的;

6、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

有以上行为之一的列入“黑榜”。

四、评价程序

由各县(区)文化广电旅游局、濮阳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向市局推荐“红黑榜”名单,每两月一次。根据推荐情况,市局市场科确定“红黑榜”名单。

                             2019年5月21日

主办:濮阳市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    地址:濮阳市中原东路52号    电话:0393-469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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