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 > 90.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开展“12.4”国家宪法周…
濮阳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旅游监察大队)“七五”普法宣传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19-12-19 09:45:35    点击:460次    [关闭本页]

“七五”普法期间,濮阳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旅游监察大队在市局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普法工作目标,密切联系实际,勇于创新,狠抓落实,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建立知法、懂法、守法队伍。为适应新形式下的旅游行政执法工作需要,加强政治理论和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努力提高旅游行政执法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结合我所实际,利用每周五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行政处罚法》、《旅行社条例》、《旅游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讨论。

(二)开展普法公益宣传。充分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5.19”中国旅游日、“12.4”国家宪法日,开展旅游维权公益宣传活动,设立旅游咨询投诉台,现场接受广大市民游客投诉和咨询,答疑解惑,制作发放旅游维权手册、品质旅游出行提示、出行安全折页等旅游法律法规宣传资料。同时通过旅游行政执法对象微信平台及时快速传递最新的旅游法规、行业信息动态,执法对象提供日常咨询在日常旅游市场检查和巡查中,深入旅行社、旅游景区和星级饭店,开展法律法规宣传,面对面为企业提供法律方面的咨询服务,用实际行动增强企业的法治意识和遵纪守法的积极性。

(三)增强服务型执法意识。依法加强行政指导,通过提醒、教育和约谈等方式,督促旅游企业遵纪守法,加强从业人员法律法规和业务培训。依法受理各类旅游投诉,开展行政调解,近五年高效处理旅游投诉60余件,及时化解旅游矛盾和纠纷。

三、主要成效

通过开展普法工作,营造出知法、懂法、学法、守法、用法、护法的良好氛围,全面提高了旅游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的观念,提升了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

通过普法工作进一步规范了我市旅游市场秩序,强化了各旅游企业守法诚信经营、优质服务意识,规范旅游企业经营行为。七五普法期间,我市旅游市场秩序稳定有序,无重大旅游服务质量投诉,旅游企业无重大违规行为。

四、存在问题及建议

 一是普法形式还不够丰富,相对单一。今后应拓展法律宣传的方式方法,提高普法宣传教育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是对旅游行业从业人员的法制培训有待加强。随着旅游业的发展,旅游从业人员急剧增多。旅游市场新矛盾、新问题不断出现,因此必须进一步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普法教育,提高旅游从业人员法律素养。

主办:濮阳市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    地址:濮阳市中原东路52号    电话:0393-4690809
专题栏目: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    网旗网络|负责网站制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