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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促进文旅体行业恢复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6-1 16:32:42   点击:次   【打印】【关闭

 濮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关于印发促进文旅体行业恢复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各县(区)文广旅体局,开发区、示范区、工业园区社会事业局(中心),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促进文旅体行业恢复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5月25日

 

促进文旅体行业恢复发展若干政策措施

 

 

为全面落实能力作风建设年相关要求,有效应对疫情带来的 影响,助力文旅体企业纾困解难、恢复发展,按照上级要求,结

合本地实际,特推出以下纾困扶持措施。

一、做好普惠政策落地服务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  于特困行业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的通知》(人社 厅发〔2022〕16号)要求,主动对接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税务等部门,做好普惠性减税降费政策在文化旅游体育领域的落 地服务,落实文旅体企业阶段性缓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

二、 落实减税降费政策

按照《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助推企业复工复产复业 目复工复建的通知》(濮政办〔2022〕8号)要求,对符合条件 的文旅体企业减免增值税和“六税两费”,对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时缴纳税款的可按有关规定延期缴纳。

三、 暂退旅行社质保金

严格执行《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调整暂退旅游服 务质量保证金相关政策的通知》(文旅发电〔2022〕61号),全额暂退旅行社质保金,补足保证金期限延长至2023年3月31日。

四、 减免企业房租


对受疫情影响不能正常经营的文旅体企业,承租行政事业单 位经营用房的免收三个月房租或减半收取六个月房租。对承租 人用房的个体工商户和中小企业,鼓励业主(房东)与承租方协商减免租金,共图发展。

五、 落实景区补贴

落实做好对全市A 级旅游景区在2022年2月16日到3月 12日期间免门票和门票优惠金额给予50%的补贴,补贴资金按照省相关要求按分比例分担。

六、 扩大文旅消费

组织"濮阳人游濮阳",推出“行走河南读懂中国”(濮阳篇) 特色旅游线路,扩大景区免门票活动范围。实施发放文旅消费券 政策,对濮阳市国际杂技文化产业园(水秀大剧院)、清丰县虎 文化产业园、华龙区东北庄野生动物园、华龙区登星牡丹园等景(点)门票兑换相应减免。

七、开展全民健身优惠活动

落实省体育局关于体育健身优惠券的相关规定,组织体育健 身场所积极申报优惠券使用定点场馆,鼓励群众积极参与全民健身,促进体育消费。

八、 加强银企对接

推动文化和旅游小微企业纳入银联河南分公司“红火计划” 支持范围,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500 (含)以下银联二维码交易免手续费,1000 (含)以下给予优惠,通过"周周享优惠”和"天天秒杀"等形式,开展文化和旅游促消费活动。 鼓励金融机构向文旅企业发放30万元以下免抵押,免担保信用 贷款,支持濮阳文旅项目建设和文旅企业运营,帮助困难文旅企业渡过难关。

九、 支持重点文旅体项目建设

与财政、发展改革等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做好重大项目申报 和储备工作,争取将更多文化旅游和体育项目纳入地方政府专项

债券重点支持范围。

十、 加强宣传推广

充分发挥濮阳日报社、濮阳广播电视台等媒体作用,整合发布惠企政策,为本地文旅体企业、文旅体活动推广引流。

 

本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 日。各县 (区)要结合实际,采取有效措施扶持当地文旅体企业健康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