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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
发布时间:2022-11-30 11:31:01   点击:次   【打印】【关闭

 

濮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
序号 主管部门 事项名称 实施机关 设定和实施依据
1 省文化和旅游厅 文艺表演团体设立审批 省文化和旅游厅;县级文化和旅游部门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
2 省文化和旅游厅 营业性演出审批 省文化和旅游厅;县级文化和旅游部门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文化部令第47号公布,文化部令第57号修正)
3 省文化和旅游厅 娱乐场所经营活动审批 省文化和旅游厅;县级文化和旅游部门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4 省文化和旅游厅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筹建审批 省文化和旅游厅;县级文化和旅游部门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5 省文化和旅游厅 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审批 省文化和旅游厅;县级文化和旅游部门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6 省文化和旅游厅 导游证核发 省文化和旅游厅(委托设区的市级、县级文化旅游部门实施其属地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导游人员管理条例》
《导游管理办法》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县域放权赋能改革的意见》(豫政办〔2022〕99号)
7 省广电局 广播电视专用频段频率使用许可 省广电局(由设区的市级、县级广电部门受理并逐级审核;甲类事项由省广电局上报至广电总局)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
《广播电视无线传输覆盖网管理办法》(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令第45号)
8 省广电局 无线广播电视发射设备订购证明核发 省广电局(由设区的市级、县级广电部门受理并逐级审核;小功率的无线广播电视发射设备订购证明核发授权郑州市、洛阳市和航空港区广电部门实施其属地事项,其他事项由省广电局上报至广电总局)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
《广播电视无线传输覆盖网管理办法》(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令第45号)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向郑州市洛阳市下放部分省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决定》(2020年9月26日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向郑州市洛阳市和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下放部分省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通知》(豫政〔2021〕9号)
9 省广电局 广播电台、电视台设立、终止审批 省广电局(受理部分事项);设区的市级、县级广电部门(受理部分事项后逐级上报)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
10 省广电局 广播电台、电视台变更台名、台标、节目设置范围或节目套数审批 省广电局(部分为受理;权限内事项由设区的市级、县级广电部门受理并逐级上报)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20〕13号)
11 省广电局 乡镇设立广播电视站和机关、部队、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设立有线广播电视站审批 省广电局(由设区的市级、县级广电部门初审)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
《广播电视站审批管理暂行规定》(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令第32号)
12 省广电局 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工程验收审核 省广电局;设区的市级、县级广电部门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
13 省广电局 付费频道开办、终止和节目设置调整及播出区域、呼号、标识、识别号审批 省广电局(由设区的市级广电部门初审并逐级上报至广电总局)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广播电视有线数字付费频道业务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广发办字〔2003〕1190号)
14 省广电局 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审批 省广电局(由设区的市级、县级广电部门初审并逐级上报;甲类事项由省广电局上报至广电总局;乙类事项委托郑州市、洛阳市和航空港区广电部门实施其属地事项)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管理办法》(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令第35号公布,广播电视总局令第9号修正)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向郑州市洛阳市下放部分省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决定》(2020年9月26日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向郑州市洛阳市和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下放部分省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通知》(豫政〔2021〕9号)
15 省广电局 经营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审批 省广电局(由设区的市级、县级广电部门受理并逐级上报)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管理办法》(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令第33号)
16 省广电局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许可 省广电局(部分事项为初审;权限内事项由设区的市级、县级广电部门初审并逐级上报)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暂行办法》(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令第60号公布,广播电视总局令第10号修正)
《广电总局关于设立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机构审批事项的通知》(广发〔2010〕24号)
17 省广电局 设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审批 省广电局(由设区的市级、县级广电部门初审并逐级上报);设区的市级广电部门(由县级广电部门初审)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实施细则》(1994年2月3日广播电影电视部令第11号公布,根据2021年10月9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第四批修改的部门规章的决定》修订)
18 省体育局 举办健身气功活动及设立站点审批 省体育局;设区的市级、县级体育部门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健身气功管理办法》(体育总局令2006年第9号)
《国务院关于第五批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0〕21号)
19 省体育局 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 设区的市级、县级体育部门 《全民健身条例》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3〕19号)
20 省体育局 临时占用公共体育设施审批 省体育局;设区的市级、县级体育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
21 省文物局 建设工程文物保护许可 省政府(由省文物局承办,征得国家文物局同意)、省文物局;设区的市级、县级政府(由文物部门承办,征得上一级文物部门同意);设区的市级、县级文物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向郑州市洛阳市和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下放部分省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通知》(豫政〔2021〕9号)
《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放权赋能支持郑州加快国家中心城市建设的意见〉的通知》(豫办〔2021〕23号)
《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南阳以高效生态经济为引领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的若干意见》(豫发〔2022〕20号)
22 省文物局 文物保护单位原址保护措施审批 省文物局;设区的市级、县级文物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放权赋能支持郑州加快国家中心城市建设的意见〉的通知》(豫办〔2021〕23号)
《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放权赋能支持洛阳建强中原城市群副中心城市的意见〉的通知》(豫办〔2021〕37号)
《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南阳以高效生态经济为引领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的若干意见》(豫发〔2022〕20号)
23 省文物局 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属于国家所有的纪念建筑物或者古建筑改变用途审批 省政府(由省文物局承办);设区的市级政府(由文物部门承办,征得省文物局同意);县级政府(由文物部门承办,征得设区的市级文物部门同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向郑州市洛阳市和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下放部分省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通知》(豫政〔2021〕9号)
《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放权赋能支持洛阳建强中原城市群副中心城市的意见〉的通知》(豫办〔2021〕37号)
《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南阳以高效生态经济为引领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的若干意见》(豫发〔2022〕20号)
24 省文物局 不可移动文物修缮审批 省文物局;设区的市级、县级文物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25 省文物局 非国有文物收藏单位和其他单位借用国有馆藏文物审批 省文物局;设区的市级、县级文物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向郑州市洛阳市和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下放部分省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通知》(豫政〔2021〕9号)
《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南阳以高效生态经济为引领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的若干意见》(豫发〔2022〕20号)
26 省文物局 博物馆处理不够入藏标准、无保存价值的文物或标本审批 省文物局;设区的市级、县级文物部门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向郑州市洛阳市和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下放部分省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通知》(豫政〔2021〕9号)
《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南阳以高效生态经济为引领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的若干意见》(豫发〔2022〕20号)
27 省文物局 利用文物保护单位拍摄或举办大型活动的审批 省文物局;设区的市级、县级文物部门 《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县域放权赋能改革的意见》(豫政办〔2022〕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