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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体育场地设施建设管理开放办法》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1-12-13 10:34:40   点击:次   【打印】【关闭

濮阳市体育场地设施建设管理开放办法政策解读

 

2020年12月29日市政府第90次常务会会议研究通过了《濮阳市体育场地设施建设管理开放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于2021年2月4日正式印发实施,该办法的颁布对加强体育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增强人民体质,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具有重要意义。

一、制定背景

在新的时期面临着新的形势与任务,亟待新规章的引领来建立新的管理制度和市场秩序。进一步明确各级各类体育场地设施建设任务和规范管理,为群众提供更多更好的体育场地设施,构建完善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按照创建按照创建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工作领导小组安排,根据创建总台账要求,需市政府出台关于体育场地建设管理开放办法。

二、制定依据

根据《体育法》、《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全民健身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发展群众体育的意见》(国办发〔2020〕36号)、《教育部 国家体育总局关于推进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的实施意见》(教体艺〔2017〕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文件精神,结合实际,起草了我市《办法》。

三、主要内容

主要有八章,第一章是总则,主要明确体育设施的概念和体育设施分级分类管理原则等。第二章是公共体育设施,明确了公共设施的建设、维修、管理、配置等要求。第三章是学校体育设施,明确学校体育设施建设要求及开放的原则、办法、资金保障等。第四章是行政事业单位所属的体育设施的建设与开放要求。第五章是明确经营性体育设施的建设、运营、管理方式。第六章对体育设施的服务与管理进行了规范。第七章是法律责任,对违法行为的处理、处罚作了明确规定。第八章是附则。

四、适用范围

《办法》适用于濮阳市各级政府、各级行政企事业单位、各类市场主体的体育场地设施的建设、运营、维修、管理和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