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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第五批河南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建议名单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11-23 10:04:38   点击:次   【打印】【关闭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推进我省非遗保护工作,2021年,省文旅厅开展了第五批河南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工作。经各地申报、专家评审等程序,提出第五批河南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建议名单321名。

  现将建议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1月22日至12月11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均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反映(信函以发送日期邮戳为准,电子邮件以发送日期为准)。反映须实事求是,并提供反映问题的佐证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以便于核实了解有关情况。

  意见受理部门: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非物质文化遗产处

  通讯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纬二路10号

  邮政编码:450003

  联系电话:0371-65906649

  电子邮箱:hnxmsb2019@163.com

        原文地址:https://hct.henan.gov.cn/2021/11-22/2351485.html

        附件:zdata/upfiles/第五批河南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建议名单.doc